查询验证
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信息查询窗口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信息查询窗口(以下简称本窗口)。本窗口为社会公众提供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服务。本窗口根据现行法律及政策,制定《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信息查询窗口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将详细说明本窗口在协议变更与修改、用户信息验证、使用注意事项、软件更新、系统生产日志管理、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及相应措施。
一.【定义】
1.所属企业:中国贸促会下属的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2.用户:指使用本窗口查询服务的查询人。
3.用户信息:指用户验证时需要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以及用户使用本窗口服务时提交的、被本窗口所知悉的相关信息。
4.用户验证:指用户使用本窗口,按要求填写用户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本协议的过程。
5.用户指令:本协议中,除非专门指明或声明,均指用户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本窗口提出的申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要求本窗口提供、变更或取消其依据本窗口业务流程可享有的各项服务的申请、要求。
6.服务:指本窗口基于互联网方式向用户提供的查询服务。
二.【协议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1.本窗口在此特别提醒用户,在使用本窗口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果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将来随时可能修改、补充的条款有异议,可选择不使用本窗口。
2.当用户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 《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信息查询窗口用户服务协议》”时,即视为用户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本窗口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愿受其约束。
3.本窗口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选择不使用本窗口。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窗口所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变动。
4.本窗口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本窗口及其相关功能的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本窗口进一步保留在本窗口中开发新功能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本窗口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三.【用户验证】
本窗口用户无需注册,但需要对用户信息进行实名验证,用户应当按验证页面引导提供真实、准确及完整的信息进行实名验证。用户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如果用户提供的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需要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本窗口有权对用户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用户信息与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政府机关授权的机构进行实名验证。用户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验证程序后,即可获得本窗口查询权限。
四.【服务内容】
本窗口将按照本协议及相关操作规程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本窗口所提供的查询结果,来自工商登记信息。
禁止用户将本窗口查询服务结果用于商业目的。
五.【使用注意事项】
1.用户信息为用户在本窗口的唯一身份权证,为使用本窗口提供的服务,用户应按照对应的服务要求键入正确的信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信息。若用户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者本窗口有合理理由怀疑前述信息为虚假、错误或不完整的,本窗口有权拒绝现在或将来用户使用本窗口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2.本窗口发现用户在使用本窗口服务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有权不经通知,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用户使用本窗口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删除本窗口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本窗口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窗口的源代码;
(3)对本窗口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本窗口或者本窗口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窗口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本窗口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窗口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窗口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3.用户在使用本窗口时承诺并确认:
(1)用户上传到本窗口的除个人信息以外的文字等内容,本窗口具有免费使用权;
(2)本窗口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图片、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用户只有在获得本窗口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
4.本窗口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5.本窗口查询结果为工商登记信息,可能存在工商信息已发生变动但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6.本窗口未查询到企业相关信息,可能存在以下情形:该企业与中国贸促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出资关系;用户填写的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编码不完整、不准确;部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无法通过本窗口查询。对于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企业,可结合工商登记信息或联系相关单位进一步核实。
7.本窗口所称全资、控股、参股,其定义如下:
(1)全资:中国贸促会所属单位/企业直接持股为100%的国有企业;
(2)控股:中国贸促会所属单位/企业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国有企业;
(3)参股:中国贸促会所属单位/企业直接出资但不属于全资、控股的情形。
8.本窗口所称境外企业是指中国贸促会直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据当地法律出资设立的企业。境外企业无统一社会信用编码。
9.用户使用窗口5分钟内无有效动作的,需重新验证;当天查询超过5次的,需次日才能继续使用本窗口。
六.【软件更新】
1.本窗口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替换、功能优化、版本升级等形式,对本窗口进行更新升级或对本窗口服务功能、内容等进行调整。
2.本窗口根据系统升级、改造需要,有修改软件功能、暂时中止提供本窗口服务的权利,本窗口将进行通告告知。因行使上述修改或中止软件使用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用户同意本窗口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七.【隐私保护】
1.为提供相应服务,用户充分知悉并授权本窗口可以收集和使用用户提供的信息。本窗口将留存系统生产日志所记录的用户信息,并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用户信息。
2.本窗口非常重视用户的隐私和用户信息保护,并会尽全力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用户信息非经用户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窗口不会主动地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3.在本窗口向用户提供查询服务期间,用户同意授权本窗口持续收集信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窗口可能将收集的信息用作以下用途:
(1)提供服务。例如,实名认证信息是继续获得服务的前提。
(2)服务优化和开发。例如,本窗口会根据响应用户需求时产生的信息,优化本窗口的服务,但这些信息不会包含用户个人信息。
(3)保护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窗口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本窗口可能使用用户信息、并整合设备信息、有关网络日志以及有关政府机构、合作伙伴分享的信息,来判断用户使用风险、进行实名验证、安全事件的检测及防范,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
(4)用户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用途。
4.本窗口不会与本窗口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用户信息,但会遵循以下原则: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取用户明确同意后,本窗口会与其他方共享用户信息。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本窗口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用户信息。
5.本窗口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用户信息:
(1)获得用户明确同意或基于用户的主动选择,本窗口可能会公开披露用户信息;
(2)如果本窗口确定用户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窗口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本窗口或其它相关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本窗口可能依据法律法规,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或本窗口相关协议规则公开披露用户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本窗口已对用户采取的措施。
6.本窗口在下列情况下,且出于下列情况相关的目的,我们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保留用户的信息或部分信息:
(1)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
(3)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4)本窗口有理由确信需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5)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处理投诉或纠纷,保护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7.本窗口将努力为用户信息安全提供保障,以防止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访问或公开披露。
(1)为了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本窗口将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和现有技术水平下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用户信息,采取物理、技术和行政管理安全措施降低丢失、误用、非授权访问、披露和更改的风险,尽力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2)本窗口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
(3)如因技术故障、网络攻击、自然灾害及事故、人为因素等各种原因造成查询服务无法使用,本窗口将采取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予以应对,尽快恢复服务。
(4)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本窗口将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性。如果本窗口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发生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及其它个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本窗口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同时,本窗口还将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八.【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若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窗口将进行通告告知。
2.用户在浏览器退出后,本协议终止,本窗口对用户提供的服务即终止。即时起,本窗口除系统生产日志外将不保留用户使用中的任何内容。
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能被认为免除用户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应履行的相关义务;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用户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九.【知识产权声明】
1.中国贸促会资产管理中心是本窗口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窗口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窗口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未经本窗口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十.【责任声明】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窗口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本窗口不就通信系统或互联网的中断或无法运作、技术故障、计算机错误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或其它在本窗口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而产生的其它任何性质的破坏而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窗口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查询服务能满足用户的全部要求,亦无法保证用户在操作上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本窗口将尽力纠正使用上的缺陷。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的用户信息泄漏、服务中断及其他损失,本窗口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本窗口运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规定】
1.本协议取代用户和本窗口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用户点击同意“提交”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