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仲裁庭已经允许一家控股公司对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拒绝为出售股份所产生的专业费用进行进项税扣除的决定提出上诉。
该纳税人处置了一家经营酒店的子公司(该纳税人向其提供管理服务)。出售的目的是为收购和开发一家新酒店提供资金。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辩称:股份出售是一项豁免交易,切断了所要求的进项税与卖方应税活动之间的直接、即时联系。
仲裁庭认为,股份出售并没有断链,因为以前的判例法认为,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与处置股份相关的成本所产生的进项税可以扣除:
· 该出售是客观上为经济活动目的而进行的筹资交易。
· 该资金用于应税用品。
· 发生进项税的成本没有纳入所售股份的价格中,是下游应税用品的成本组成部分。即使相关成本的发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出售价格,也会满足这一条件。
仲裁庭驳回了该纳税人的其他观点。它认为,卖方和子公司是增值税集团的事实并不意味着管理服务的提供可以被忽视。因此,该股份出售是一项豁免交易,而不是增值税范围之外的交易。同样,仲裁庭驳回了股份出售是作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转让(TOGC)的观点。
仲裁庭指出,对卖方有利的是,专业费用没有反映在股价中,而是从出售收入中支付了费用,从而减少了可用于应税交易的金额,是这些交易的成本组成部分。这似乎为在追缴进项税时记录股份出售的方式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案件名称: Hotel La Tour Ltd v HMRC [201] UKFTT 451 (3 December 2021) (Judge Chapman and Gill H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