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师湾区九市执业证启用

2022-07-24 15:15:41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澳门 驻澳门代表处发布 来源:澳门日报

【本报记者广州7月2日电】

广东多措并举推动内地与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三地法律部门建起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广东设立十五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派驻和受聘67名香港律师、41名澳门律师,40多名港澳律师通过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日前启用。粤还公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的两项标准。

广东司法部门抓住大湾区建设机遇,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开展,以及三地法律规则的衔接、机制对接,实现“软联通”。一是开展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试点。内地6月28日起启用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作为香港和澳门执业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城市的有效证件,司法部要求司法机关和单位、个人支持持证人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二是推动粤港澳在仲裁领域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省司法厅支持仲裁机构持续完善仲裁规则,推动仲裁规则与国际接轨。其中,广州仲裁委员会更是在首创同步运行的内地、香港、澳门三套庭审模式基础上,加入其他国家、地区的“N”种庭审模式,今年又增设涉中国台湾模式。

三是粤港澳调解员的融通发展成为湾区调解行业的重点。其中去年底广东省厅联合港澳政府法律部门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成为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推动湾区调解平台实际运作的第一批调解制度的规范,打破目前三地调解员发展的障碍和局限。

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的发布将促进调解员专业发展。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机制下将产生湾区调解员名册,推动粤港澳三地调解员资格互认,实现调解资源的高效配置,有效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两项标准引起内地及港澳调解机构的广泛关注,对推广湾区调解品牌,建立与国际调解机构互访、交流等机制,推动互认和执行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从当事人的角度看,粤港澳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的统一,让各方对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有了进一步认识,也对调解员资质以及多元解纷可能达到的效果,增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