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月起,韩国政府废除产业研修生制度,开始实施“雇用许可制”(E-9签证)引进外籍劳务。其特点是:由韩国劳动部和外国相关劳动主管部门签署备忘录,指定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从事外籍劳务的派遣和接收工作。每年3月至次年2月为外籍劳务人员引进年度,年度外籍劳务的配额和工种由设在国务总理室的外国人力政策委员会确定。此外,韩国于2007年3月起以雇用许可制特例方式实施“访问就业制”(H-2签证),采用配额方式允许部分居住在中国和前苏联等地的朝鲜族人员赴韩务工。在韩国就业的外国人享受基本社会保险等韩国各种劳动者权益,可直接向劳动部下属劳动纠纷处理部门寻求保护。
韩国规定雇用许可制下引进劳务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39周岁(含39周岁);(2)无被认定犯罪入狱或受到更严厉惩罚;(3)无被韩国遣返或要求离境的记录;(4)没有被派出国限制离境;(5)通过韩国语水平测试;(6)通过韩劳动部确定的体检标准;(7)取得护照并提供护照复印件;(8)填写求职申请表。另外,韩国有关规定还允许经过韩法务部长官(即部长)特殊批准的少量特殊人员来韩就业。
根据《中韩雇用许可制谅解备忘录》有关规定,中国劳务人员可以进入韩国制造业、渔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工作。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依据韩国语测试成绩等标准,确定相当于需要人数的3-5倍的备选人员输入求职者名簿。韩国劳动部下属的产业人力公团负责中国劳务引进等具体事务。雇佣劳动部雇佣中心负责具体外籍劳务的职业介绍、雇用与管理等工作。有雇用资格的韩企可直接在雇佣中心的外籍劳务求职者名簿中选定人员。外国人在韩工作风险: 外国人在韩当地工作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正确评估赴韩务工收益与风险。
【特别提示】赴韩劳务人员,注意防范中韩两国非正规劳务中介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