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国与RCEP成员货物贸易情况

2022-04-26 16:28:17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印度尼西亚 驻印尼代表处审核 来源:驻东盟使团经济商务处

今年1月1日,RCEP对10国正式生效,随后2月1日起、3月18日起对韩国和马来西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RCEP生效成员国数量已达到12个。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2.86万亿元,同比增长6.9%,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4%。其中,出口1.38万亿元,增长11.1%;进口1.48万亿元,增长3.2%。

从具体国家看,一季度我国与韩国、日本进出口占我国与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规模比重均为20%;与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等多个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速超过两位数。

从主要商品看,一季度我国对RCEP贸易伙伴出口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分别占52.1%和17.8%,其中集成电路、纺织品、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出口分别增长25.7%、14.1%和7.9%;自RCEP贸易伙伴进口机电产品、金属矿及矿砂、农产品分别占48.5%、9.6%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