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选制确保选出众望所归的新行政长官

2022-04-07 00:00:00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香港 驻香港代表处审核 来源:香港中联办 大公报

       在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的关键时候,迎来了第六届行政长官的选举。这是新选制下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也是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重要选举,标志着香港特色民主制度迈出新的步伐。社会各界深信,新选举制度将确保行政长官选举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环境下举行,为香港选出一位担当有为、众望所归的新行政长官,带领香港勇毅前行,开创新局面。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了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2021年9月和12月,选委会及立法会选举已分别成功举行,“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了贯彻落实。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定于今年5月8日举行,候选人提名期已于4月3日展开。这是香港全面落实新选举制度的关键一场选举,对推动香港向前发展,意义重大。

  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第一项就订明“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广泛代表性”、“体现社会整体利益”是其中的关键词。

  新选制之“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委会由以往的1200人增至1500人,四大界别扩大为五大界别,界别分组由38个增至40个,意味着更多阶层、更多地区、更多领域的人士进入选委会。行政长官候选人需要夺得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意味着其民意基础更牢固,认受性更强;二是增加了资格审查环节,由香港特区国安委根据警方国安处的审查情况,就行政长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出具审查意见书。一言以蔽之,新选制始终贯穿“爱国者治港”原则,足以把“不爱国”、“假爱国”的人排除在外,守住“一国两制”的底线。

  尤其要指出的是,新增加的选委会第五界别300个席位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占190席,有关全国性团体的香港成员占110席,这些选委的国家意识强,可以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香港地区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把中央信任、港人爱戴、爱国爱港立场坚定的人士选出来。背后的逻辑显而易见: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长官是中国的地方领导人,选举是地方选举;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构成了香港的宪制基础。

  相比之下,过去的香港选举看似很“激烈”、“竞争气氛”很浓,实际上反映了香港社会的撕裂,反映了外力对香港选举的渗透。旧选制落入西方陷阱,过分强调“直选”成分,结果是言行出位、立场偏激的人最容易得到曝光率,更容易当选,导致香港社会长期动荡不安,深层次矛盾不断激化。

  新选举制度堵住了制度漏洞,提升了民主参与度,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彰显了制度优越和进步性。在新选制保障下,香港将能选出符合“五个善于”及“五有”条件的爱国爱港新行政长官,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我们坚信,今年七月一日履新的新一届政府将拥有更好的施政环境,着手解决困扰香港多年的深层次问题,振奋精神,重新出发,实现良政善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