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1月27日公布5家可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的香港银行名单(参与“南向通”的银行名单,参与“北向通”的银行名单),合资格香港银行数目增至24家。新增的4间南向通的分别是上海商业银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集友银行有限公司;而北向通则新增1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银行及其内地伙伴银行经内地相关监管机构纳入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范围后,最早可以于1月28日一同开始提供跨境理财通服务。
根据金管局在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有意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的香港银行须在相关业务启动前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系统、内部管控措施以及完成相关系统测试,并向金管局提交自我评估。
金管局会密切留意跨境理财通的运作情况,并适时于金管局的跨境理财通网页更新可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的香港银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