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个人客户可于香港享有简单透明的税制以及低廉的税负。香港税务的优胜之处在于只设三项直接税,并设有免税额制度,使税负得以减轻。
三项直接税为:
法团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8.25%,其后的应评税利润则为16.5%。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法团以外人士,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
个人薪俸税标准税率为15%
物业税率定为15%
以下各类税项一律免征,是香港税制的另一优势:
销售税 / 消费税 / 增值税
没有征收股息或利息的预扣税
资本增值税
股息税
遗产税
自由商港 贸易畅通
香港的自由贸易政策也是吸引外商来港发展的另一优势。以自由商港,简便的进出口程序见称,有便于企业和公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