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0月9日公布有关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 Profit Shifting,简称BEPS)的国际税务改革框架方案(BEPS 2.0)及其实施计划,特区政府表示欢迎,并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将积极参与和实施有关方案。
BEPS 2.0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针对全球营业额超过200亿欧元和利润率高于10%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有关企业部分剩余利润的征税权将分配予市场所在的税务管辖区。
第二部分为实施全球最低实际税率。针对全球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若有关集团在某一税务管辖区的实际税率低于15%,其母公司或附属公司须向所在地就差额缴纳额外税款。
目前全球共有136个税务管辖区已表示接受方案,包括香港。经合组织的目标是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完成草拟BEPS 2.0范本规则,以便参与的税务管辖区于明年进行本地立法,2023年起实施方案。
特区政府表示,BEPS 2.0主要涵盖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不会影响香港的中小型企业。
此外,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为16.5%,在国际间甚具竞争力,其简单和透明的税制也深受投资者欢迎。BEPS 2.0落实后,相关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各税务管辖区的实际税率须为至少15%,税务管辖区日后以不征税或特低优惠税率等作为竞争手段的效用会减低,特区政府相信香港可在更公平的税务环境下巩固竞争优势。
待经合组织敲定方案的范本规则后,特区政府成立的BEPS 2.0咨询小组会就如何令香港符合方案要求提交具体建议。特区政府会仔细研究有关建议,并以经合组织的范本规则为蓝本,就落实BEPS 2.0税务措施咨询持份者意见和进行本地立法。
同时,特区政府会维持香港税制的优势,尽力减低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合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