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结构】加拿大实行三级政府制度,即联邦政府、省/地区政府和市政府。联邦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保证并支持国家经济的运营。另外还负责国防、各省之间和与各国之间的商业贸易、移民、银行、货币系统、刑法及渔业等方面的事务。联邦政府还对航空、船运、铁路、通讯和原子能等产业实施监督。
省政府和地区政府的组织结构类似联邦政府的结构,并负责各自地区在教育、财产与公民权利、司法审判、医院系统、自然资源、社会保障、保健和市政机构等方面的事务。近年来,联邦政府已开始将一些方案和服务方面的更大责任转交给各省,比如劳务培训以及矿业和森林开发。地方和地区政府还在其他方面,如教育、土地开发、地区商业法规以及民事及文化活动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地方及地区政府的结构在全国各地各有不同。
【主要经济部门及职能】加拿大的主要经济部门及其职能如下:
(1)全球事务部。负责加拿大外交、国际贸易和发展援助工作。
(2)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投资与创新、研发、知识产权、旅游、标准化等。分管以下部门:加拿大广播电视与电信委员会、加拿大著作权委员会、加拿大太空总署、加拿大统计局、加拿大旅游委员会、加拿大标准委员会等。
(3)农业及农业食品部。是加拿大政府掌管农业生产、农场经营收入、研究、开发、检验、动植物规范等政策的部门,另外也负责农村发展。分管以下部门: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加拿大谷物委员会等。
(4)中央银行。主管加拿大货币政策和发行货币。
(5)自然资源部。负责管理自然资源、能源、矿物与金属、森林、地球科学、制图、遥测等。自然资源部的任务是确保加拿大能源、矿物和金属等自然资源的发展。自然资源部也利用在地球科学的专业知识,建立并维持一份最新的土地及资源数据库。根据《加拿大宪法》,自然资源的管理责任属于各省,不属于联邦政府。不过联邦政府管辖近海资源、自然资源贸易、统计、国际关系和边境。
(6)财政部。负责财政和税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