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贸促会开展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培训

2024-04-08 14:13:51 编辑:贸促会贸易报社 中国贸易报

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关乎全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但民营企业往往存在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和能力欠缺等问题。内蒙古贸促会近日举办企业家与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线上培训,帮助企业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此次培训是内蒙古贸促会参与第七期贸企通双周专项行动的重要活动。

内蒙古伊坤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文萍律师围绕民营企业设立、治理、解散过程,合同管理,融资,物权保护以及企业涉诉等方面常见法律风险进行讲解。

首先,企业组织形态的不同,其涉及的法律风险及后果也不同。曹文萍建议,应避免在对特定产业、行业领域设立企业组织形态的相关规定不了解、资金不足、缺乏综合考虑等情况下盲目选择企业组织形态。

其次,在企业注册过程中,应尽量注意避免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实践中,民营企业出于经营成本或税收政策的考虑,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容易滋生法律风险,如容易出现债权债务履行地点不明确,遇诉讼时,可能涉及管辖法院、法律文书送达等问题。”曹文萍建议,企业变更工商登记,应将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或在经营所在地以外设立分公司,注册地址应有文书信函联络人,确保签收文书信函能够及时转发至企业经营所在地。

此外,私人出资是民营企业的根本,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因约定不明等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曹文萍提醒,这类产权风险多见于“夫妻店”“哥儿们公司”“影子公司”等,因此企业应充分注意出资的法律风险,建议投资者在出资前对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了解,或者借助专业机构的帮助,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权利责任划分,避免出资形式选择不当。

曹文萍建议,企业可根据《民法典》依法治企。应对法律风险,企业应该秉持预防为主、事前预设底线的原则,公司必须配备法务,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风险排查预警机制。遇到风险依法处置,主动维权,也可通过多元解决机制处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