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金华调解中心:诉诸承诺函理清多主体 助解纷排忧

2023-08-17 07:30:00 编辑:贸促会贸易报社 中国贸易报

“因为纠纷时间跨度比较大,起初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到贵单位。但在后续的工作中,贵单位调解员体现出的专业的工作精神和高效的工作能力让我和巴西客户惊叹不已。”近日一位当事人在致贸促会金华调解中心的一封感谢信中这样写到。

近期,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金华调解中心耗时两个多月的时间,通过多轮沟通及对纠纷中多个法律主体的梳理,成功调解了一起巴西公司和永康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0年11月起,申请人某巴西贸易公司向被申请人永康某工贸公司下达多个订单采购五金产品,并通过案外第三方公司支付货款24835.30美元。2021年3月起,永康公司多次催促巴西公司提货,但巴西公司一直没有安排提货。2021年8月,因高额的仓储费用,永康公司只能自行转卖货物。同年9月起,巴西公司催永康公司发货,永康公司一直未回应。

今年4月17日,金华调解中心调解员收到巴西公司的调解申请后,确认了申请人巴西公司的调解意向及调解方案,指导其填写调解申请表,补充了被申请人联系方式便于后续联系。之后,调解员仔细研究案件材料,联系巴西公司多轮补充提供商业发票、银行水单等证据材料,来还原交易事实情况。后调解员联系被申请人确认其调解意向,永康公司起初调解意愿不高,但在调解员多轮联系沟通并阐述相关法律依据后,永康公司提出愿意退回货款,但需扣除货物长期堆积的仓储费等费用。

随后近一个月的时间,经过调解员不偏不倚反复沟通,双方最终在还款金额上达成一致。鉴于巴西公司支付的货款是案外第三方贸易公司代付,在签订和解协议前,调解员为保障双方权益,避免未来衍生纠纷,要求第三方贸易公司出具《承诺函》认同和解协议内容。

今年6月20日,调解员起草了两份《承诺函》模板。后因第三方贸易公司盖章存在难度,调解员又起草了巴西公司的《承诺函》,承诺若未来第三方贸易公司向永康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如再次要求返还货款等,所有损失由巴西公司承担。在巴西公司出具承诺函当日,调解员为永康公司和巴西公司起草了和解协议,双方同日签署完成。次日,巴西公司收到和解款项,双方圆满和解。之后,申请人向调解员出具感谢信,称赞其在本案处理中表现的专业工作精神和高效工作能力。

本案调解前后共计两个多月的时间,调解员克服语言文化差异指导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并使其理解案件相关事项,同时以证据材料为依据与被申请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和解协议的达成,既让申请人追回了部分货款,也补偿了被申请人交易过程中的损失,可谓是双方各退一步后的双赢结果。

本案中还值得注意的是,在贸易合作中,常会出现买方让其第三方公司或其他合作公司代为付款的情况,特此提醒卖方在交易中确认订单、合同、付款等主体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尽量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三方是代买方付款,避免未来出现争议后,多个主体向卖方主张同一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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