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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运用法治力量明确规则红线,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以确定性的规则、制度和法治体系提振经济社会发展信心,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连日的阴雨天,让湖南长沙这座本已春花满城的城市,陷入了过山车式的降温,对于很多人来说,穿上羽绒服出门才能对抗这一波“倒春寒”。
与寒冷天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座城市无处不在的烟火气——隐藏在胡同里的“苍蝇馆子”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五一广场等地标性建筑周边的人群摩肩接踵……这里,是中国经济强劲复苏的一角。
一场探求更好经济发展路径的盛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办的“第五届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恰在此时此地召开。会议上久违的诸多国外面孔,是国际交流回归正常最直接的表征,也与这场国际会议的主题“法治保障高水平开放 合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相呼应。
“我们要运用法治力量明确规则红线,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以确定性的规则、制度和法治体系提振经济社会发展信心,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国贸促会副会长柯良栋说。
法治保障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此前,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已举办过四届。
历届论坛汇聚政、商、学精英智慧,来自近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商协会、企业、律所等各界中外嘉宾3300余人参与其中。共商规则,共建机制,共迎挑战,携手应对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以合作互信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以法治共识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完善,切实推动国际经贸合作与发展,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多达22项。
今年的论坛在特殊时期召开,更是被寄予更多期待——一方面,世界经济在疫后的复苏步履维艰,另一方面,发展新动能也正在不断集聚。如何更好地以法治保障高水平开放,以合作促进高质量发展,是摆在中国及世界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
对于中国而言,“‘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过去十年中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形成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柯良栋说。
其中,法治的作用不容小觑。法治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如柯良栋所说,中国的开放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关于这一点,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有强调: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潘家煌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颇为认可:“中国非常重视法治,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中国多个城市推出了相关政策与措施,通过法治造福企业与人民。”
潘家煌还特别以本次会议的举行地——长沙的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为例来说明: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的《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中,长沙市赫然在列;长沙连续三届获得全国平安建设的最高奖“长安杯”……
有法治的重要保障,就能有好的营商环境,就会有经济的强劲发展。“在国际商事法律领域,长沙一直致力于当好先行者、开拓者,全力打造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制度。”据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介绍,近年来,长沙围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将国际商事法律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为推动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长沙先后与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贸易往来,2022年全市进出口增速实际使用外资、对外实际投资增幅均居中部省会城市的首位。长沙还获评“中国投资热点城市”。在全国工商联所组织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结果中,长沙名列全国所有城市第六位,稳居中西部第一位。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在新的时局之下,中国应如何在法治的保障下走好开放合作之路?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黄进给出的建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法治轨道上稳妥而积极地加以推进。
黄进认为,从国内层面讲,要做好三件大事:一是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在涉外法治领域要强化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是要加快建设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入手,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如制定对外关系法,提升涉外的执法水平,强化涉外司法效能,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三是要在对外工作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手段开展对外法律斗争,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柯良栋也特别指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有效维护经济发展安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国际经贸终端不仅涉及国际法问题,还涉及国内法问题,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国际经贸争端的必要保障,是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经之路,我们倡导建设多元化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以对话弥合分歧,以合作化解纷争,以合作和团结思维应对挑战,维护共同稳定的国际经贸格局与经贸关系。”
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也意味着中国式法治化建设需要“胸怀天下”,用黄进的话来说,要用“海纳百川”的胸襟来吸收世界一切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这样中国法治的现代化才能够形成中国真正自己的法治文明。
全国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也指出,“我们要借鉴人类一切法治文明成果中对我有用的部分,在这一部分,像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追求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当程序等,都是中国法律的内核。”徐显明强调,中国的法治和世界的法治是相通的。
完善法治规则体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法治保障高水平开放,合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中国的开放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柯良栋说,开放要在制度框架下进行,无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制度体系,强化风险预警和管理。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从国际层面来看,黄进认为要推进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
柯良栋则提出,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维护公平正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走向关乎各国发展空间,关乎全世界繁荣稳定。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加速调整、重构,而贸易和投资规格却未能跟上新的形势,机制封闭化、规则碎片化十分突出,我们要坚持经济全球化的正确方向,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多双边和区域合作,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各国共同发展的国际环境,反对保护主义、单边制裁、长臂管辖,坚决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理论探讨的同时,实实在在的行动已经开始。本届论坛专设了驻华使领馆、国际商协会与企业双向经贸交流对接会。来自德国、泰国、白俄罗斯、印尼、塞尔维亚、萨尔瓦多、纳米比亚、尼泊尔、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驻华使领馆、政府机构、国际经贸组织代表介绍了本国经贸投资机遇,并与来自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三一集团、湖南依讯诺科技、Kilimall、湖南准时达供应链管理等公司的一百多位企业代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对接。
(来源:法治日报,记者: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