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化引领全链条保护,奋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重点任务、22项工作举措,明确浙江以数字化为引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系统性重塑、治理能力全方位跃升,高水平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六方面任务助力“两步走”
近年来,浙江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浙江每百户企业注册商标拥有量113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1116亿元、知识产权行政办案数量1.8万件,稳居全国第一位;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等5项重大改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实施等11项工作在全国推广;在202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和全国行政保护考核中取得“双第一”。
过去的成绩十分亮眼,在此基础上,浙江知识产权工作如何实现再度提升?《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任务,分别为建设知识产权现代化制度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高效益转化运用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安全管理、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与人文环境。
“两步走”的最终目标是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每百户企业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20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9%,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800亿元。浙江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数量多起来、结构优起来、运用活起来、形象树起来”目标全面实现,知识产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作用更加显著,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全面形成,技术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品牌影响力达到国内领先、世界一流水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全面建成。
22项举措支撑打造先行省
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体系;推动创意、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等电子存证;建立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为了高水平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实施意见》提出了22项举措,亮点颇多。
“建设知识产权现代化制度体系是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基础,《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地方法规体系、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和健全数字治理规则体系。”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体系;同时,要建设全门类、一体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数据平台,迭代升级“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推动创意、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等电子存证,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性制度和标准规范。
“创造最活”是浙江知识产权创造工作的最终目标。如何激发创新主体的创造活力,提升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实施意见》指出,浙江将布局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一批有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控制力和根植性的“链主”型领军企业。强化企业专利导航和商业秘密管理,深化申请前“授权预判”和产品“侵权预判”服务。
“生态最优”是浙江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的最终目标。针对如何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转化运用,《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体系,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科研组织知识产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此外,浙江还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资产处置机制等。
“保护最严”是浙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终目标。《实施意见》提出,要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全面加强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协同保护,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强化联合惩戒。同时,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保护,比如驰名商标、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传资源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电子商务、赛事转播、国际展会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立足国情、放眼全球、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的总抓手。”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根据中央决策部署,紧扣新时代浙江使命担当,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早日实现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