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梁敏)中国海商法协会(海协)、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18日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步发布《中国海商法协会临时仲裁规则》(《海协临时仲裁规则》)《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临时仲裁服务规则》(《海仲服务规则》)。两规则于2022年3月18日起同步施行。
在介绍《海协临时仲裁规则》时,海协会长、人保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李祝用表示,近年来经过积极探索,我国临时仲裁得到显著发展,需要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符合我国仲裁实际的,具有示范意义的临时仲裁规则,以满足中外当事人对临时仲裁服务的现实需求。海协此次制定发布“临时仲裁规则”,是创新驱动海协业务升级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航运软实力,推动航运贸易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
在介绍《海仲服务规则》时,海仲委副主任李虎表示,为顺应我国仲裁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趋势,推进临时仲裁落地,中国海仲紧跟仲裁行业发展新业态,积极融入国际海事仲裁实践,在《海协临时仲裁规则》制定之际,组织配套制定《海仲临时仲裁服务规则》,提供临时仲裁服务,充实海事仲裁服务内容和手段,推动我国仲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助力推动建立健康有序的仲裁生态圈。
据了解,国际上具有示范意义的临时仲裁规则一般均由商协会制定发布。海协遵循国际惯例首次在国内制定并发布“临时仲裁规则”,海仲同步配套制定并发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两者相互衔接,有机结合,共同率先开展临时仲裁服务,这在国内尚属首创。此举对于促进临时仲裁在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有利于提高仲裁公信力和影响力,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助力提升法治软环境和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