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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
2021-03-29 15:00:00
编辑:
贸促会法律部 法律部发布
来源:
贸法通
3月26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6号公告称,经调查,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4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