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展览会公约》的由来

2014-08-01 12:00:00 编辑:贸促会促进部 促进部发布

1851年,当时世界的工业中心-英国伦敦,举办了第一届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性博览会。英国邀请了众多国家参展,集中展示在工业革命浪潮中世界上不同民族所创造的工业产品。博览会举办正值维多利亚王朝鼎盛时期,借此良机,英国不仅从中获取了丰厚的利润,更是通过世博会的举办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此后,法国、美国等国家也相继举办起世界博览会,欧美的一些中心城市更是以不同名义和目的兴起举办各色各样博览会。其中,在维也纳、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巴塞罗纳、圣路易斯安娜、杜林和费城举办的世博会获得了显著的成功。到十九世纪末,此起彼伏的举办世界博览会已经成为一种国家和城市间的时尚和流行。

 

但是,众多频繁的世博会举办,也带来了不少问题:有参展国、参展商应参展利益受到冲突而导致的摩擦,有举办国的组织工作不尽如人意造成的经济亏损,更有类似的世博会同时举行,给参展国选择带来疑惑。混乱的局面不仅给参展国家带来了问题,也给主办国的造成了利益伤害。因此,许多国家认为有必要建立一套组织规章制度,以改变世界博览会的无序的状况,同时提示举办世博会的国家必须为参展者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于是,共同制定一个国际性公约迫在眉睫。

 

法国政府于1907年首先提出号召,1912年,德国政府响应并召集起有关国家政府,开始为公约的制定做准备。不少国家政府积极响应,纷纷表达了确立举办世博会规范的愿望。1912年柏林外交会议使得建立一个协调和管理世界博览会的国际性公约成为了可能。但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使这个外交协议遭到夭折。

 

1920年,有关国家政府再次将制定公约之事提到议事日程。经过多年的努力,1928年11月22日,来自31个国家的代表在由法国政府召集的巴黎会议上,正式签订了《国际展览会公约》。

 

《国际展览会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协调和管理世界博览会的建设性公约。